全家一起出遊不孤單 ~ 拍照拍不完

每一個家庭都可以隨時與知名寵物溝通師賽伊德老師一起聊天一起玩 ~

這是比五月天演唱會門票還難搶的機會喔!讓我們一起玩樂哈拉趣吧 ~

包車 $8500/一台車 (9人坐商務車)
出發日:

行程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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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伊德老師介紹

天生的動物心靈溝通能力,能幫助動物解決牠與牠的寵物伴侶的問題。協助飼主了解動物和人類一樣有單純心思和情感,可以將心比心,站在寵物的立場,協助飼主更了解寵物的想法、協助寵物走出負面情緒,尊重寵物自己的想法,幫助飼主和寵物達到最好的協調狀態。

參考行程

DAY

包車一日遊方案:到府接送(大台北地區) 可自行規劃行程(10小時),夜宿:溫暖的家。

早餐:敬請自理
午餐:敬請自理
晚餐:敬請自理

費用說明

行程報價

  • 包車:$8,500/一台車 (9人坐商務車)

費用包含

  • 【交通】 一日遊交通費
  • 【小費】 導遊出差費、小費及司機小費
  • 【保險】 本行程包含旅行業責任險 (意外死殘保額新台幣300萬、意外醫療保額新台幣20萬)

費用不包含

  • 個人因素所產生之消費,如飲料、私人購物費…等。
  • 個人旅遊平安險,依規定旅客若有個別需求,可自行告知投保旅行平安保險。
  • 本行程表未註明之各項開銷,建議、自費或自由行程所衍生之任何費用。
  • 因應台灣現行法規尚未有寵物一日遊之保險服務。

行前小叮嚀

  • 拔麻需隨身攜帶毛孩109年或108年狂犬病疫苗頸牌如遇稽察請出示以免受罰(政府相關單位將罰款3萬至15萬元)。
  • 毛孩需施打晶片並進行登記如遇稽察無植入晶片政府相關單位將罰款3千至1萬5千元。
  • 毛拔麻們請務必了解毛寶貝們的特性及特殊嗜好,並在報名時事先告知業務毛寶貝們的品種、體型、個性(如是否會護食、護玩具、護主人、很愛異性等)。不建議會亂叫、太容易緊張、缺乏安全感、非常有地域性,或是具有攻擊性紀錄的毛寶貝參團,以保護自家毛寶貝也保護他人,敬請見諒。
  • 每位毛孩出入公共場所時必須由成年人陪同,違反者將被罰款2千至1萬元。
  • 推車:搭車時段統一放置於遊覽車行李區。
  • 尚未結紮之男寳寶:尊重同行女寶寶請穿禮貌帶或尿布。
  • 毛孩搭車準備物品:
    1. 可悠閒坐或趴在座位►請麻拔準備椅套或大毛巾墊在位子上。
    2. 撒嬌汪:愛抱抱►請鏟屎官記得下車前要舒緩一下免得咖麻無法下車。
    3. 安全汪:習慣於提籠裡►請自備外出籠。
  • 毛孩外出壺(隨行杯、折疊碗)►餐廳備有開水但無提供喝水器具。
  • 隨身用拾便袋、尿布►麻拔需自行清理毛孩便便,尿尿如非於草地上敬請使用尿布吸收避免產生異味。
  • 請自備毛寶貝的飼料&零食、水碗、撿便袋、毛巾、雨衣、坐墊、推車、提籠等用品,不與他人共用。
  • 怕吵的貴賓可以攜帶耳塞。
  • 為了更安心舒適的旅程,提醒各位毛拔麻於每次遊覽車發車前繫妥安全帶,如有需要協助的地方也請告知隨車服務人員,謝謝!

注意事項

特別注意

  1. 目前表定行程內容僅暫供參考,實際執行尚需視疫情開放程度不同而調整,敬請見諒。
  2. 本行程車輛座位安排,將依照衛福部疾管署公告之警戒管制作為規範執行。
  3. 部分民宿及旅遊景點需要提供施打疫苗證明或是三天內的PCR檢測陰性證明,如有需要會另行告知旅客。請協助配合謝謝。
  4. 交通部觀光局自2021/02/01起公告:「有呼吸道症狀者,應儘速就醫後在家休養,避免參加旅遊。有發燒者(耳溫≧38℃;額溫≧37.5℃)者,直至未使用解熱劑/退燒藥且不再發燒24小時後,才可參加旅遊,如旅遊開始當日未達此標準,應避免參加。另如屬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之對象,亦應避免參加」
  5. 防疫期間遊覽車上屬密閉式空間,為了您與其他旅客的健康,搭乘遊覽車請務必戴上口罩喔!
  6. 防疫期間請記得攜帶健保卡或身分證件!
  7. 本行程當日遊覽車乘坐,採先繳清團費先選位,為維護優先報名者劃位之權利,無提供特殊劃位(身心、老弱、博愛)服務,建議您提早報名!
  8. 為避免報到及上車時混亂,請恕領隊無法現場協助換位,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1. 價格如有調整,以明日之星旅行社網站公告之新價格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2. 本商品依出發人數調整使用車輛,敬請見諒。
  3. 旅客搭車時間去程及回程請準時,中途停靠站時間視當日車況而訂,無旅客時將不停靠。
  4. 以上行程載明之行車時間僅供參考,因路況或假日遊客眾多行程順序將視情況前後更動,請見諒。
  5. 旅客聯絡手機請保持暢通,如因手機號碼錯誤或無法接通導致行程延誤,請旅客自行負責。
  6. 本商品嬰兒定義:限制為2歲以下。
  7. 本商品兒童定義:12歲以下且限制身高140cm以下之兒童。
  8. 本商品兒童不佔床定義:2歲以上且限制身高110cm以下之兒童。
  9. 若因實際出發後兒童身高超出上述限制規定,將於現場補足實際產生之費用。
  10. 請攜帶防晒用品。如有身體不適請自備個人隨身藥品。
  11. 素食/特殊餐食嘉賓請務必告知備註。
  12. 套裝旅遊之旅券限本人使用,並不得單獨轉讓他人使用。
  13. 若遇天氣不佳或航班更改或不可抗拒之因素,本公司保有取消或變更行程的權利。
  14. 本網站不負責因可歸責於旅客事由(如遲到等)所導致無法成行之損失,旅遊費用不予退還。
  15. 於本網站訂購產品前,請務必詳閱該產品之訂購須知及相關約定。如訂購人非旅客本人,訂購人將居於代理人地位,亦即有義務充分告知旅客本人各行程訂購須知與限制約定,在點選同意後其法律效力及於旅客本人,本公司不接受事後旅客本人以不知或未瞭解等事由做為抗辯理由。

取消規定

  • 此訂購單需客服人員確認回覆後始可生效,除出發日7日內須做保證訂購之規定外,並視同雙方同意簽屬【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民國105年12月12日觀業字第1050922838號函修正),敬請詳閱該契約書內容。
  • 旅客取消行程《旅客於訂購行程完成付款後通知旅行社取消者》,將依據【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第十二條(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及其責任)甲方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解除契約。但應於乙方提供收據後,繳交行政規費,並依列基準賠償:
    - 旅遊開始前第四十一日以前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
    - 旅遊開始前第三十一日至第四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
    - 旅遊開始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
    - 旅遊開始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
    - 旅遊開始前一日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十。
    - 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解除契約或未通知不參加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
    - 前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費用,應先扣除行政規費後計算之。
    - 乙方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第一項之基準者,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
  • 旅客通知日需以人事行政局公告之正常上班時間為依準,超過時間以下個工作日計算,敬請見諒。

訂房規定

  • 飯店狀況以明日之星旅行社回覆為準,如您所選飯店已客滿,請改訂其它方案,金額多退少補,或您可選擇辦理退費。
  • 依飯店規定兒童不佔床,每房僅限一位,其他如有費用支出請現場自付。
  • 住宿飯店之床型皆以明日之星旅行社回覆為主。
  • 飯店住房之遵守事項,相關規定請依照飯店公告為主。
  • 如欲升等其他房型,依明日之星旅行社作業程序,按飯店規定補收差價。

行李檢查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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